为搞好2007年香港——洛阳旅游年,优惠香港居民来洛旅游,鼓励香港旅行社开展以洛阳为旅游目的地的市场营销活动,促进两地航空市场繁荣,旅游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政策
(一)凡乘坐香港—洛阳航班的香港旅行团,参观洛阳旅游景点门票全免。
(二)对通过其它方式组团来洛阳参观的香港旅行团,参观洛阳旅游景点门票五折优惠。
(三)对组团来洛的两日游港澳旅行团专列(300人以上),奖励组团社两万元人民币,对组团来洛的两日游港澳旅行团包机(130人以上),奖励组团社一万元人民币。
(四)对组织香港游客来洛旅游并在洛过夜累计超过5000人次的组团社,每人给予10元人民币奖励。
上述奖励不重复计算,纳入上述奖励的旅行团,要求在洛阳市游览两个(含)以上收费景点、住宿一夜。
二、考核办法
(一)乘坐香港—洛阳航班的香港旅行团,指由香港旅行社组织的10人(含)以上旅行团(包括香港籍和非香港籍人士),申请景点门票全免的旅行团,由洛阳地接旅行社于团队抵洛5个工作日前,持团队确认计划书、团员名单(含证件号码),向市旅游局提出书面申请;市旅游局核实后,开出免票单,免票景点以团队确认计划书所列景点为准,超出部分自理;旅行团凭登机牌、免票单、团队确认计划书进入景区。
(二)通过其它方式组团来洛的香港旅行团,指由香港旅行社组织的10人(含)以上旅行团,景点门票优惠仅限香港籍人士。申请门票优惠的旅行社于团队抵洛5个工作日前,由洛阳地接社持团队确认计划书、团员名单及香港身份证复印件,向市旅游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市旅游局开出优惠证明,优惠景点以团队确认计划书所列景点为准,超出部分自理;旅行团凭优惠证明、团队确认计划书、香港身份证原件购票进入景区。
(三)申请奖励的港澳旅游包机、专列,由组团社委托地接社持奖励申请、团队确认计划书在包机、专列抵洛5个工作日前报市旅游局;由市旅游局进行现场核实;旅行团结束洛阳旅游5个工作日内,地接社将该旅行团在洛阳住宿、景区门票等有关资料报市旅游局;市旅游局核实后,15个工作日内兑现奖励。
(四)申请年度累计5000人以上奖励的香港组团社须与洛阳市旅游局签订送团协议,由组团社指定地接社每月末将地接计划书、团队确认计划书和在洛旅游时的住宿证明、景点门票或签单报市旅游局,经核实后,年终兑现奖励。
三、其它
(一) 本办法由洛阳市旅游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程素敏,电话:0086 379 63322052 63322062(FAX)
苗卫江, 电话:0086 379 63322060 (FAX)
(二)本办法自2007年3月1日--2007年12月31日期间有效。以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洛阳国际旅行社名单:
1、洛阳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九都西路旅游大厦五楼
办 公 室:64313701 传真:64325200
2、洛阳市中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申泰大厦8楼 传真:64617553
办 公 室:65113012 65113013
3、洛阳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金谷园路72号滨江商务大厦
办 公 室:63305366 63305788 传真:63305858
4、洛阳和平国际旅行社
地 址:洛阳市中州西路洛矿宾馆 传真:64211753
办 公 室:64229939 64215947 64086420
5、河南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分社
地 址:洛阳金谷园路72号滨江大厦5楼
办 公 室:63939322 传真:63939206
6、洛阳邮电国际旅行社
地 址:洛阳市凯旋西路15号
办 公 室:63926198 传真:63915256
7、洛阳小浪底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丽周山路小浪底1号楼
办 公 室: 64946350 传真:64311584
8、中原铁道国际旅行社洛阳分社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451号数码大厦A-2007
办 公 室: 63120371 传真:63120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