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将通过初选(7月23日)、复赛(8月5日)、决赛(8月28日)形式,最终选出洛阳旅游形象大使一名、洛阳旅游形象代言人(单项奖)八名
报名版块: 机遇成就梦想---相信你,就是千年帝都旅游形象大使 报名条件: • 年龄18--30周岁的女青年;• • 身高162cm以上; • 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亲和力强; • 关注洛阳旅游发展,热爱洛阳旅游事业; • 普通话流利,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报名时间:2006年6月26日—7月22日 报名地点:西工区金谷园路滨江大厦613号(组委会办公室)
招商版块: 招商主题:乘旅游大使赛事之东风 冠加盟企业形象之品牌 展千年帝都佳丽之风采 创洛阳国际旅游之名都 招商内容:大赛诚招总冠名、协办单位,唯一指定(用品)机构
机构版块: 主 办:洛阳市旅游局、洛阳市电视台 承 办:洛阳今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洛阳电视台科教法制频道、新世纪大中华演艺中心 协 办:河南古城广告洛阳分公司独家DM支持
·指定摄影机构:洛阳上花轿婚纱摄影有限公司 ·指定用车机构:洛阳东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指定商务酒店:中弘商务酒店 ·特别鸣谢:安莉芳(香港)有限公司洛阳总代理 ·指定保险机构: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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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首届“洛阳旅游形象大使选拔赛”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举办此次大赛旨在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旅游强市”的战略目标,全力打造“历史文化之都”,促进我市由旅游资源优势向产业化优势转化,不断提升人们的审美品味,为洛阳优秀的女性搭建走向世界的理想平台。大赛所选“旅游形象大使”是集睿智、美貌、气质、亲和、才艺于一身的现代综合型的高素质女性。她们既是城市之间对外联系的友好使者,也是城市文化和品牌效应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将对树立洛阳在全国旅游强市地位,提升“魅力洛阳、礼仪洛阳、旅游洛阳”的城市理念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主 题
美丽拉动眼球 赛事推动旅游
三、口 号
打造国际旅游名都
四、组织机构
主 办:
洛阳市旅游局
洛阳市电视台
承 办:
洛阳今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洛阳市电视台科教法制频道
协 办:
河南古城广告洛阳分公司
洛阳新天鹅大酒店
洛阳神州牡丹园
五、组委会组成
主 任:
魏立峰 市旅游局局长
常务副主任:
李余良 洛阳市电视台台长
林基建 市旅游局纪委书记
副 主 任:
贾洪涛 洛阳市电视台社教中心主任
李智屹 洛阳今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
秘 书 长:
林基建(兼) 市旅游局纪委书记
副秘书长:
王妹婷 市旅游局市场开发科科长
杨廷林 市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宋海平 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副科长
李崇德 洛阳今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项目总监
邵克强 洛阳今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策划总监
李 旭 洛阳市电视台社教中心副主任
李 化 洛阳市电视台社教中心策划部部长
卓予川 洛阳科易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国范 河南古城广告洛阳分公司总经理
石建峰 洛阳科易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企划部经理
艺术指导:
肖 峰 洛阳新世纪大中华演艺中心运营总监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 李崇德(兼)
成 员 索永国 曾庆 张宏文 王素杏 许 献 齐艳纳 王小伟
六、 选手报名须知:
1、报名资格:洛阳市及全国范围内和世界其他国家在洛长驻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女青年:
• 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 身高162CM以上;
• 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亲和力强;
• 关注洛阳旅游发展,热爱洛阳旅游事业;
• 普通话流利,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 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报名时间:2006年6月21日—7月22日
3、报名地点:
滨江大厦六楼613号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金谷园路72号)
4、报名费:本次大赛免收报名费
七、大赛程序:
本届大赛分初选、复赛、决赛、颁奖四个阶段进行。
1、报名初选:符合参赛资格的参赛选手携相关资料,到组委会指定地点报名。评委对报名选手文化程度、艺术修养、特长、身高、形体方面进行评选,初选50名进入复赛,在组委会办公点张榜公布。
初选时间:2006年7月23日
张榜时间:2006年7月25日
张榜地点:报名点
2、复赛:(各大媒体现场采访)
初选入围复赛的50名选手,经过训练和编排参加复赛,复赛通过自我介绍、才智比拼、才艺表演、仪态展示等四个环节,评委对选手自身条件、艺术修养、公关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选,选出前30名优秀选手进入决赛。进入复赛的选手由组委会统一安排采风活动。(复赛服装根据组委会要求自行准备)
复赛时间:2006年8月5日
复赛地点:洛阳新世纪大中华演艺中心
复赛形式:与决赛形式相同(详情见决赛形式)
张榜时间:2006年8月10日
张榜地点:报名点
3、决赛:(电视台现场录播)
2006年 8月19日,对入围的30名选手进行一天的采风活动,采风地点为指定景区或冠名企业内,然后对其进行为期五天的强化训练和艺术编排后参加决赛。选手通过自我介绍、才智比拼、才艺表演、仪态展示四个环节采取每轮淘汰制的方式,决出一名旅游形象大使和八个单项奖。
决赛时间:2006年8月28日
决赛地点:洛阳新世纪大中华演艺中心
4、颁奖(电视台现场录播)
2006年8月28日决赛后,即对决赛中胜出的九位选手现场颁发奖金(奖品)、奖杯及证书。(特邀请市有关领导及知名人士给旅游形象大使颁奖,由组委会及协办单位领导、特邀嘉宾为获单项奖选手颁奖的方式进行)。
八、选手的权利和义务:
1、大赛组委会拥有参赛选手的肖像权;
2、“河洛旅游节”期间,根据需要选手可参加“河洛旅游节”相关活动;
3、进入决赛的选手必须和承办单位签订选手公约;
4、获奖选手由组委会推荐参加相关国家级大赛;
5、由组委会推荐进入有关演出、展示团体;
6、获奖选手必须与承办单位签定协议(两年);
7、形象大使及其直系亲属可免费旅游部分参与大赛的旅游景点 ;(在下一届形象大使产生之前)
8、本届形象大使有义务参加洛阳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的有关洛阳旅游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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